| 宿松县企业设立一次性告知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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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4-28 09:02 文章来源:通讯员林丽霞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、受理项目: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
受理窗口:县工商行政管理局
所需的申请材料:
1、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
2、《企业(公司)申请登记委托书》
3、公司章程
4、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
5、验资报告
6、董事、监事的任职文件
7、经理的任职文件
8、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
9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经理身份证复印件
10、住所使用证明
11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12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
13、公司的经营范围中,属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,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
14、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,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,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
二、受理项目:组织机构代码
受理窗口:县质量技术监督局
所需的申请材料:
1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
2、组织机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
3、总公司有效的代码证书复印件(注:若是分公司时需要)
三、受理项目:企业税务登记证
受理窗口:县国家税务局
所需的申请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复印件
2、有关机关、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的复印件
3、有关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的复印件
4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或业主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
5、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的复印件
6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复印件
7、委托代理协议书的复印件(仅适用于委托税务代理的单位附送)
8、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的复印件
四、受理项目:企业税务登记证
受理窗口:县地方税务局
所需的申请材料:
1、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(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)
2、有关机关、部门批准设立文件的复印件
3、有关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的复印件
4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或业主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
5、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的复印件
6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的复印件(需在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)
7、委托代理协议书(仅适用于委托税务代理的单位附送)
8、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的复印件
温馨提示:办理“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”时,请准备好企业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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